三湘华声株洲讯 为吸引客户、招揽业务,一些房屋中介发布虚假房源、隐瞒真实信息、恶意标低价格。今后这些行为将被规范。日前,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求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记者昨从市房产局了解到,该局已着手研究新政,确保政策及时落地。
《意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中介在发布房源信息前,须在委托人的许可下,到房产部门核验房源信息,确保房源真实存在、可以交易;发布房源信息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编号等;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服务项目、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等。
“其实部分政策,株洲已经走在前面。”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两年,我市就推行二手房交易网签并实行了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不过,《意见》对二手房交易做了更规范的要求,例如必须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中介服务费用等。”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后发现,一些大型的中介公司在门面醒目位置标明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但一些小型门店并未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