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逸鸣 吴琪 刘林真)10月26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在白兔潭人民法庭成立执行工作室,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湖南省首家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室诞生。
据了解,白兔潭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室由5人组成,包括2名执行员、1名法警、2名书记员,可对婚姻家庭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以及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进行执行。执行工作室成立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部分民事执行权配置在白兔潭人民法庭,对于被告未按判决履行的案件,原告可就近前往执行工作室申请执行。
以白兔潭法庭为例,白兔潭法庭管辖醴陵东部5个乡镇,是醴陵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辖区人口25万余人,烟花鞭炮、日用瓷、电瓷等产业在全国乃至世界市场均占有重要份额。截至10月26日,白兔潭法庭共收案861件,结案792件,已结案件中有475件进入执行程序。白兔潭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工作以来,共收案205件,执结189件,结案率92.2%,实际执结率达到65.3%,执行到位金额达2600余万元,平均结案周期仅35.22天,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16.18天,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我们会对执行工作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他们今后的执行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使他们能够更加规范、有效地执行生效的文书。”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昊说,接下来还将在醴陵茶山人民法庭、泗汾人民法庭分别设立执行工作室,将执行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切实解决乡镇群众维权不便的难题,让乡镇执行案件得到集中调控,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使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一审:王梓槐 二审:张建平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