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戴鹏 通讯员 龚建华
森林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与人类的关系极为密切。近日,茶陵就出现了一位“光头强”滥伐林木,不仅损害他人利益,还危害大家的生存环境。茶陵县森林公安局快速破获该案,被群众纷纷点赞。
8月中旬,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居民徐某急匆匆来到该县森林公安局,称其在某山场上承包经营的林木被人偷砍了,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帮助挽回损失。
接警后,茶陵县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经过走访调查、摸排赃物去向,成功锁定嫌疑人李某元。
2021年7月份,李某元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准备在某山场建设养牛场。后分两次申办了某山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022年8月9日,他雇请采伐人员持油锯在山场上采伐林木。采伐过程中,在没有经过林权所有人徐某一家人允许的情况下,超范围采伐徐某一家所有的林木总蓄积4.2064立方米。
李某元刚开始并不承认其盗伐林木的事实,还辩称其采伐的林木是自己的。办案民警与狡猾的“光头强”开展了斗智斗勇的较量。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发现,2002年李某元与徐某一家合伙承包某山场上林木,但其于2009年5月5日与徐某签订《散伙协议》,已退出合伙,不再享有原山场的林木所有权。且李某元在与徐某合伙承包该山场期间,参与了现场指界,对山场界址很清楚。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元最终不得不承认其未经林木所有人允许,擅自采伐他人所有林木的犯罪事实。
一审:王梓槐 二审:张建平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