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非法案件10起,拘留7人
1月22日,醴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奇志率队对王坊、王仙两镇的烟花爆竹企业开展“闪电”行动突击暗访检查。
暗访检查组发现,王仙镇黄沙洲鞭炮厂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不健全,用机动车运输半成品,机结鞭车间内堆满纸箱原材料。王坊镇联盟村和顺出口花炮厂证照到期拟关闭,虽未生产但厂房内仍有药物、引线及半成品未清理,且厂区无人值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王坊镇,存在证照过期企业组织生产、有证复产企业“三超一改”行为严重、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醴陵市安监局对该镇安监站5名安监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责令7日内按要求整改或清理到位。复查如仍不到位,将严格按问责规定追究责任。
1月22日,江西上栗县人江某某驾驶赣J54369货车,从上栗县非法运输720万鞭炮引线到醴陵市板杉乡。接到群众举报后,醴陵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在南桥镇将货物查获,江某某被行政拘留15日。
据了解,1月20日,醴陵市政法系统下发《烟花爆竹综合整治“闪电”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闪电”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公安、检察、法院抽调200人,组建专业打非队伍,对各乡镇(街道、示范区)、经开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取缔,加大对证照到期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小礼花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强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安全管理。
据醴陵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闪电”行动中,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业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涉嫌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对非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截至1月23日,该市政法系统已排查企业79家,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0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