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近日下发《全国爱卫会关于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炎陵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
2010年,炎陵县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为了巩固创卫成果,近年来炎陵县城区完成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街道社区、居民小区的绿化提质,城区绿化覆盖率达55.6%,完成城中村废旧房屋拆除和城区建筑物的外墙美化和小街小巷的路灯亮化。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和每周道路清洗。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行密闭化收集和运输,严格控制二次污染。
2014年6月炎陵县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复查考核。11-12月份,全国爱卫会对复审对象进行了抽查暗访后,近日依据复审结果,重新确认炎陵县为国家卫生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