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株洲市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将救治救助600名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申请救治。
醴陵名额最多
各县市区救治救助名额为:市级(市三医院)(60人)、荷塘区(28人)、芦淞区(40人)、天元区(40人)、石峰区(35人)、云龙区(8人)、株洲县(41人)、攸县(102人)、醴陵市(125人 )、茶陵县(81人)、炎陵县(40人),总计600人。
符合条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享有平均每人5000元的救治救助金。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在医保支付后,对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后续治疗费用)。
市卫生局曾做过调研,5000元可支付救治对象两三个月的住院自付医疗费。
三类患者可申请
根据《方案》,此次救治救助将最大限度地收治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病人。所有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实行“住院+门诊服药+生活”的限额救助模式。
拟救治救助对象包括: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据市卫生局疾控科摸底,我市符合条件的患者约1600人。
定点医院已确定
市三医院为市级定点医院,负责城市范围内的救治救助任务,以及其他五县(市)自愿上转的救助对象的救治工作。
各县(市)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确定定点医院:醴陵市——醴陵市精神病医院、白兔潭中心卫生院;攸县——攸县中医院、网岭中心卫生院;茶陵县——腰陂中心卫生院;炎陵县——炎陵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