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将对已预交2015年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人员进行退费。根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地要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企业或个人已预交了2015年的相关费用,从现在开始可前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办理时须提交人事代理合同书、原始发票及本人身份证,咨询电话2881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