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疫防指告〔2022〕10号
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范围内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广大市民要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区与区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楼栋与楼栋之间、户与户之间非必要不流动。静默期间,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除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待命,驻市单位参照执行。
二、严格实行交通管制。高铁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市出租、公交等各类客运车辆暂停运营。除保障生产生活资料、应急处置、医疗救治、防疫等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禁止出市。交通、交警部门对相关交通路口实行严控。
三、严格特殊机构管理。全市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市民中心等实行线上办公。
四、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暂停堂食开放,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餐。
五、工业和重点物流企业有条件开工。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达不到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其他工业和商贸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六、推动干部下沉社区和小区。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采取干部联社区、包小区的方式,选派机关干部、动员志愿者,参与社区和小区的防控和服务工作。
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静默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指挥部第7号通告执行。
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
一审:王梓槐 二审:张建平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