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和“湘林杯”考核内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全力打造绿色株洲,不断推进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4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 1107.5万亩,占国土面积65.53 %;有林地面积 903.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2264.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61.85%;涉林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0家,林业总产值预计年底可达165.2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2.5%。全年林业国家和省投入2.07亿元。创森成功,株洲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
(一)造林绿化进展顺利。
2014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为7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万亩,营林(即森林经营)57万亩。我局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和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当前,全市共完成造林23万亩,为任务的105%。今冬明春造林的前期整地工作正在进行,已经完成整地目标任务约80%。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动员广泛社会力量植树造林。据统计,植树节期间,全市参加活动人数达26万人,共完成义务植树284万株。全年预计完成义务植树820万株,尽责率达84.2%。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绿色株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源管护力度加大。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爱鸟周”、“植树节”、“森林防火特护期”等特殊时段,先后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禁火令》、《义务植树倡议书》、《鸟类保护倡议书》等宣传资料50余万份。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火,积极开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和失火毁林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共查破各类涉火案件208起,处罚246人,分别为行政(治安)案件149起187人,其中行政拘留65人。刑事案件59起59人,其中刑事拘留26人,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85.1%。
三是强化资源保护。市县两级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三大一落实”活动,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森林面积88.1公顷,发生率每10万公顷1.5起,受害率为0.15‰,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72%和0.09‰;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0.72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14.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5.2%;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指标均严格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22195.69公顷,湿地保护率67.08%。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14个、森林公园8个,总经营面积分别达到6.69万公顷、28078.1公顷,建设各级生态公益林423.45万亩,每年直接补贴林农5397.94万元,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三)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今年林业产业招商引资10个项目,合同引进资金3.5亿元,林业产值增加到165.28亿元。目前,我市造林大户面积500亩以上的有100个,规模超千亩的61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239个,大户造林的主体呈现多样化;现有涉林企业987家,其中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0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林下经济作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新亮点,实现经济产值达10亿元;油茶林面积200万亩,实现产值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5%。2014年株洲松本林化被评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预计完成产值3.6亿元,上市工作2014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市建成了速生丰产林、油茶林、楠竹林、生物质能源和工业原料林等四大商品林基地,进一步发展完善了以竹木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种苗花卉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队伍建设与服务水平有提升。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21次。针对机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开展了23个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11类62项局内部管理制度,端正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了提升干部整体素质,改善人员结构,调入干部1人,接受军转安置干部1人,公开招考研究生1人。
二是健全考核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的“流动红旗”评比,对排名靠前的科室予以表彰,对排位靠后的科室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由15项减少为8项,合并2项,下放5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了政务中心办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年办理林业审批手续近5736件,透明、公开,方便群众。坚持严格检疫和方便检疫,将森林植物出省检疫权下放到县,今年正在试点直接下放到中心林业站。
四是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据统计,全市共审核上报省林业厅林地136宗,面积369.7公顷。其中城市五区共审核上报50宗项目,面积159.0121公顷,五县市56宗,面积179.4公顷。有效保障了我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五是严格实施《关于促进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执法监督,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六是积极落实建议提案。今年我局共收到建议6件,提案1件,内容涉及油茶产业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封山育林等方面。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各方协调争取,加大投入力度,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相关代表、委员们的认可。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中心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今年9月25日在山东淄博我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二是十大农业产业项目中涉林项目推进顺利。高产油茶林项目完成总投资1.51亿元,新造良种油茶基地3.65万亩,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12万亩。无患子生物柴油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投资9100万,完成近1万亩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新造无患子矮化密植种植示范区7000亩;新建育苗基地1000亩。花卉苗木产业园项目当中株洲市万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投资3.2亿元,开发珍贵树种产业园8000亩,开发名贵花卉产业园2500亩,修筑路基82公里,兴建Ⅱ级水塘8口,修建水圳44公里,建设园区景点5处。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田基地正在进行加温设施改造建设,攸县基地正在进行6.7万平方米大棚主体建设,累计投入资金为1.05亿元。
三是民生100工程中涉林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和资金发放到位率均为100%。
四是争取中央和省林业项目资金2.07亿元。主要的项目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成品油补贴、造林补贴、林业产业贷款贴息、森林防火。
五是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3月份起,历史半年多。我局7个支部、145名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结合林业实际圆满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10月29日,召开了总结大会,活动期间,党员干部受到了群众路线教育,聚焦“四风”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弘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着眼长效,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促进了林业系统党组织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林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生态状况总体改善,但生态景观质量亟待提高;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与建设开发矛盾突出,林地保护难度加大;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解决;林业科技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5年林业工作计划
2015年我市林业工作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绿色株洲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现“五增两降”,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8%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0万立方米;完成造林20万亩以上;争取中央、省林业投入2.5亿元以上;林业总产值增长12%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一)抓好营造林工作,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以“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绿色通道、秀美村庄”为轴线,关键是抓好新造林工作,有效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着力抓好造林、抚育、森林经营等工作。
(二)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林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努力探索集体林权改革和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三)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好林业要素市场,优化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市场的公开有序进行。加大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林业科研队伍、护林员队伍、林业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全面实现林业“两站”达标。
(四)抓好林业资源保护,重点突出森林防火。严格控制森林火灾的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发生率控制在20次/10万公顷以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继续做好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森林病虫害监控和防治力度,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五)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以自然生态理念践行我市城区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解决城乡结合部森林营造不足的问题,实现均衡协调发展,提升城乡森林总量和质量;加快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实用技术,提升涉林产品科技含量,增强油茶等林产业再加工和深加工能力;规范操作,建立好完整规范的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六)抓好林业产业升级, 壮大四大支柱产业。我市油茶、竹木加工、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四大传统产业已经有基础,有规模。下一步重点是在项目政策和资金反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帮助企业创建品牌,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上规模。
(七)抓好林业自身建设 ,优化林业政务服务。重点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精简审批环节,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规范我市林业部门行政行为。
株洲市林业局 邹兰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