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2月14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株洲市继续召开会议,落实上级要求,总结去年工作,部署全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2022年,株洲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6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0(数值越小表示空气质量越好),同比下降5.1%;PM2.5均值浓度为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0%;PM10均值浓度为4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3%。综合指数、PM2.5、PM10均值浓度较2021年分别进位3名、3名、4名。
2023年,株洲市主要环境空气任务指标为:优良率85%(310天)以上,PM2.5年均值37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1天以下。
副市长易湘东指出,今年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更加严格,任务更加艰巨,考核更为严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咬定年度目标任务,实现2023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审:王梓槐 二审:廖义刚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