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优先矿产资源保护,在矿产资源开发全生命周期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力以赴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应建生产矿山21家均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其中,2家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名录库,17家入选省级绿色矿山名录,2家通过第三方评估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基本形成环境友好、高效节约、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矿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调度解决绿色矿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安排绿色矿山建设专项经费,并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开展辖区内拟建绿色矿山抽查、绿色矿山评估入库资料审查、已入库绿色矿山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有力保障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通过召开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培训会,不断增强各县市区和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意识,压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
建章立制、强力推进。实行绿色矿山建设承诺制,在审批登记等关键环节,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资金投入保障等作出明确承诺,不断强化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制定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时间节点推进表,倒排工期,逐矿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未能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停产整改,实现“要我绿色”到“我要绿色”根本意识上的转变。
加强监管、扎实推进。组织绿色矿山行业专家对绿色矿山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创建绿色矿山企业的技术难题,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季督导”工作机制,利用微信群和电话访谈,实时掌握各地矿容矿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进展工作动态,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的,开展专项或结合矿政管理进行督导,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和进度。
引向深入、全面推进。将绿色矿山建设扩大到条件好的停产矿山,超省厅规定任务建成绿色矿山3家;对12家已公告纳入全国、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及正在公示的绿色矿山逐矿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株洲市没有移除绿色矿山名录等严重问题,是全省唯一没有移除整改情形的市州。
下一步,株洲将在总结绿色矿山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新建、扩建、恢复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建设途径,不断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将绿色矿山建设引向深入。
(邓云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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