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命名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公布复核结果的通知》显示,株洲天元区雷打石镇伞铺村、石峰区井龙街道九郎山村、石峰区学林街道香樟社区、荷塘区金山街道太阳村、攸县丫江桥镇仙石村、茶陵县严塘镇湾里村、芦淞区白关镇白关社区、炎陵县霞阳镇南区社区8个村(社区)荣获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85个村(社区)保留“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株洲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株洲十分重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4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3个村(社区)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了10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村(社区)正在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审:王梓槐 二审:张建平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