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和试点县(市)
长沙等6市、湘乡等9县(市)先行试点
湖南日报8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王颖异)今天,我省公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和试点县(市)名单,长沙等6个市、湘乡等9个县(市)分别入选。入选地区将以重点突破牵引带动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力争探索出的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复制。
根据《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和试点县(市)申报评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邵阳市、益阳市、怀化市6个市为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湘潭市湘乡市、岳阳市临湘市、常德市临澧县、张家界市慈利县、郴州市安仁县和嘉禾县、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娄底市新化县、湘西自治州保靖县9个县(市)为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市)。
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要求,各先导区、试点县(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原载《湖南日报》(2022年8月10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