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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局:李亚鹏任职违规 责令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14-01-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
     针对有人举报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名称违规、涉嫌敛财、法人任职违规”问题,市民政局昨天表示没有发现这家由影视名人李亚鹏负责的基金会存在以公益名义敛财问题,但李亚鹏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属实,民政局已经责令其限期整改。 

     名称违规? 

     民政局:符合规定,但应使用全称 

     市民政局昨天上午通过官方微博表示:针对周筱赟反映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名称违规、涉嫌敛财、法人任职违规”问题,经我局初步调查情况如下:基金会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但对外活动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根据审计情况,未发现以公益名义敛财等问题;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属实,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周筱赟在微博中称,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公募基金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书院中国”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他们是经过北京市民政局审批、获批成立的,名称上不存在问题。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基金会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但对外活动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财务违规? 

     民政局:没发现借公益敛财 

     针对李亚鹏基金会涉嫌借公益敛财问题,市民政局表示,根据审计情况,未发现以公益名义敛财等问题。“书院中国”在媒体上刊登的2012年度工作报告摘要中财务报表显示,“书院中国”在2012年度总收入240万,总支出37.6万多元。报表显示总支出包含的三项内容,即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总额31.87万,网友质疑其余5万多元哪儿去了。 

     网友举报后,北京青年报记者曾对该基金会进行探访,发现该基金会置身中书投资公司楼内,记者从中书控股公司管理层负责人处证实,李亚鹏是基金会的理事长,同时也是中书控股的董事长。 

     李亚鹏在12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对5万块钱的去向没做正面回应,民政局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涉及这方面。李亚鹏当时表示,中书公司与书院中国基金会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共用办公室只因“资金短缺”,他还表示企业家办基金会是普遍现象。 

     任职违规? 

     民政局:属实,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周筱赟在举报信中认为,李亚鹏“任职”违规,他表示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信息显示,“书院中国”法定代表人为李亚鹏,李亚鹏同时还是北京市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书院中国”曾就相关问题向民政局咨询,并表示可能会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会肯定是依法登记的,具体情况会在开始调查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昨天,市民政局表示,李亚鹏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属实,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去年12月20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的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信息发生变更,此前一直由李亚鹏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改为由张萍接替李亚鹏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资人信息一栏显示,李亚鹏出资9.5万元,张萍出资0.5万元,二人均为自然人股东。 

     市民政局通过官方微博公布调查结果后,书院中国官方微博表示:终于等到调查结果,感谢北京市民政局对事实的澄清。我们接受整改,积极配合,一如既往地接受社会对我们的监督。基金会秘书长赵寂蕙在电话中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不方便回应。 

     而李亚鹏对这条微博加以转发并表示:北京有雾霾,亦会有晴天,感谢北京市民政局的调查和澄清,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去完成基金会的目标。 

     事件回顾 

     2013年12月18日,网友“落魄书生周筱赟”通过其加V认证微博举报李亚鹏负责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存在违规问题,比如该基金会在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涉嫌违规,李亚鹏同时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违规。这位网友指李亚鹏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并表示已经向北京市民政局实名举报。 

     12月19日上午,民政部官方微博关注此事。 

     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市民政局社团办已在依法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理。(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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