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中专收费标准公布
民办学校不得跨年收费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3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大中专学校学费都分那几大类
通知指出,我省大中专学校学费以招生批次为分类方式,共分为五大类,即:
一本(包括“211工程”学校、列入一本招生的非“211工程”学校)、
二本(指未列入一本招生的其他省属本科院校)、
三本(指列入三本招生的独立学院)、
高职专科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
部分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可依据标准上浮,其中,一本高校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上浮政策,二本高校热门专业原则上按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但不得超过“非211”一本高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三本高校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幅度按不高于同类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15%执行。热门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所有实际开办专业数的20%。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收费必须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和收费行为,不得随意提高学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跨学年收费。
一本学校学费标准表
关于一本学校学费标准,你需要知道下面几点:
1、执行本表“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执行本表非“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2、一本学校招收的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收取学费。
3、湖南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三个专业按每生每年13000元收取学费。
4、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的运动训练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5、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950元执行。
6、对自愿参考ACCA专业方向的会计学本科学生,ACCA专业课程学费标准按每学分500元执行(共42学分)。
7、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
二本学校学费标准表
关于二本学校学费标准,你需要知道下面几点:
1、执行本表收费标准的为纳入二本招生的所有本科学校。
2、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院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专业、吉首大学招收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3、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950元执行。
4、对自愿参考ACCA专业方向的会计学本科学生,ACCA专业课程学费标准按每学分500元执行(共42学分)。
5、预科班学生正式划分专业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4000元执行;正式划分专业后,按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6、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经、法、教、管类学费标准执行。
三本学校学费标准表
执行本表收费标准的为纳入三本招生的所有独立学院。
高职专科学校学费标准表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表 2、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湖南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省示范高中每期学费1000元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进行规范。
通知中都说了哪些事儿?
通知指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普通高中,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新生入学体检费。
收费标准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哪些政策?
1、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小学1-3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仍按原规定执行。
3、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新生入学体检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省属普通高中涉外办学参照长沙市涉外办学收费标准,报省发改委备案执行。
行业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暂按原批复执行,设立过渡期,从2018年秋季起按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如何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
1、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择校乱收费。
2、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3、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
4、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管理。
5、切实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6、加大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力度。
7、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
8、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民办学校收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民办学校应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和收费行为,在未制定具体的定价制度前,不得调整收费标准。
(2)民办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应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确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制定。
(3)依据规定的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4)民办学校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
(5)不得跨学年收费。
(6)退费政策参照公办学校规定执行。
(7)民办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需在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明示,实际收费标准应与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收费标准一致。
(8)严格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明白交费”,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