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并拟于明年全面实行,以后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在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申报完成,盈利性民办学校则按照企业模式在工商部门登记。
民办教育到底可不可以盈利一直存有争论。我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过,《民办教育促进法》又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此次,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明确提出可以兴办盈利性民办学校,而且只需在工商部门登记即可,这无疑是为盈利性民办学校正名。
应该说,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市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在校中小学生、中职学生占全市在校学生的10%,民办幼儿园占86%,民办培训机构占90%以上。
之所以民办教育发展蓬勃,是因为其独特而高效的管理,以及提供了特色化、精品化的教育产品。这其中与逐利性的民营资本的介入有很大关系。
无可否认的是,教育也是一种商品。公办学校以及非盈利性民办学校提供的是均等化、普惠性的教育产品,而盈利性民办学校要想抢得生源,必须花更大力气提升教育质量和特色化水平。
政府一方面要全力支持公立学校以及非盈利民办学校的发展,兜底所有人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应放宽政策,甚至给予优惠,让盈利性民办学校参与竞争,这或将对整个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