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5年以来,醴陵、攸县率先在株洲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醴陵将改革前的36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655个村调整为342个村。攸县由30个乡镇调整为20个乡镇。行政村(社区)由529个调整为304个。撤掉部分乡镇,基层政府服务效能不但没降低还提高了。
此次乡镇机构改革,涉及乡镇(街道)82个,其中61个乡镇、21个街道办事处,占株洲总数的62%。机构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此次改革,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以2001年乡镇机关核定为基数,按10%比例精简。从事公益性事业的人员编制,按乡镇机关行政编制1.2:1比例配备。同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借调、挂靠人员,将按照《劳动合同法》,一律清退。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采取考试与考评结合办法全员竞争上岗。乡镇公务员,以自然减员方法精简。
各派驻乡镇机构将统一规范。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可在乡镇设置派驻机构,并尽可能实现区域设置。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在乡镇设立派驻机构。此外,乡镇事业站所设置均不能超过6个,县市可采取设立区中心站所和乡镇独立设置站所结合的模式,城区可统一采取集中管理模式,在区农村工作局下设一个机构——××中心,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