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幸福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居民区,房屋破旧,管网陈旧,已极不适合居住。去年5月,芦淞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幸福村等4个棚户区进行改造。为推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该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督查组进驻幸福村棚户区,对改造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督查组进驻后,与拆迁工作人员一道,先后900余次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建立拆迁上户工作制度,要求上户调查走访必须两人以上、工作态度谦逊、如实收集资料、多人签字证明,不准抽住户一根烟、不得收受红包礼金。建立接访工作制度。要求接待来访的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对待群众热情礼貌,接待有详细记录。特别是接待个别情绪激动的住户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克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处理。建立补偿工作程序。要求依规、足额发放补偿资金,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行为。如此一来,公正、公平、公开的氛围,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破解了“天下第一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