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3日讯 何某去年两次因醉驾被查,还被刑拘4个月,但他不思悔改,11月25日因无证醉驾酿成事故被天元交警大队查处。今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元大队通报了相关情况。
11月25日23时30分,天元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南路天元大桥南辅道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在由南往北的车道上,三辆小车追尾相撞:一辆牌照为湘B04J**的黑色尼桑小车车头撞在牌照为湘B58T**的黑色卡宴车尾,两车受损严重,尼桑小车车头都已变形,而卡宴则和前方一台牌照为湘B32M**的白色宝马小车相撞,宝马车的后保险杠凹陷进去。
经了解,当时卡宴和宝马正在等信号灯等候通行,没想到被后方的尼桑小车撞了个正着。
民警询问尼桑小车驾驶员何某情况时,闻到其身上有一股很重的酒味,经过询问,何某承认与朋友在黄河南路一饭店吃晚饭时喝了三瓶啤酒、一杯红酒,随后开车准备去滨江电影城附近一朋友家办事,想着距离不远,时间又比较晚路上车少,何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没想到在滨江南路南辅道处在酒精作用下直接与前方车辆追尾。
经过抽血检测,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3.26㎎/100ml,为醉酒驾驶。
在随后的调查当中,民警发现何某于2018年3月和8月在芦淞区同一地点因为醉驾被查,驾驶证早已被吊销,今年3月才刑事拘留四个月被放出来。何某这次事故不仅要承担20余万元的赔偿,还将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