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白兔潭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78起、茶山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10起、炎陵县水口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28起……今年以来,株洲市交警支队推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岗,取得了明显成效。与去年同期相比,该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5.79%。
一直以来,农村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多,交通安全风险高等问题。鉴于这一现象,株洲市交警支队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警务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工作潜能,因地制宜推行了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
株洲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每2个乡镇设置1个交警中队的标准,充实农村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公安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授权承担部分公安交通管理职责。截至目前,株洲28个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配备交通民警58名,辅警58名。
据了解,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成立后,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辖区交警大队业务指导下,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作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