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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车辆施救站“奇葩”规定雷翻众司机,交警介入立即整改
发布时间:2014-08-16   来源: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作者:记者 李永亮 实习生 周思远  编辑:李永亮


本站816日讯 要想提车可以,先把后两天的停车费交了?株洲驾驶员刘先生上周六遇到了这样一件让他想不通的事。记者调查,确有其事。施救站负责人答复说,这是公司规定,没有办法。株洲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蒋沙阳今天就此表示,施救站违规操作,必须退赔并整改。

 

【蹊跷】取查扣车提前交两天的停车费

刘先生是株洲23路公交车的一名司机。89日上午7点多,他驾车途经该市芦淞区湘大路时,与其它车辆发生刮擦。事后,交警赶来处理,公交车被暂扣,拖至芦淞区车辆施救站。

 

当天下午5点左右,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刘带着交警大队开具的放车单到施救站取车,遭到拒绝。“当天是周六,他们讲施救站周末休息,让星期一再来取车。”

 

“明明施救站有人,怎么是休息?”刘先生认为对方故意刁难自己。车子不取出意味着正常的公交运营将受到影响。为此,他说尽好话,对方总算答应放车,“不过,前提是补交星期天和星期一的停车费,一共是80元。”

 

与此同时,刘先生注意到,他的遭遇不是孤例。“当天还放了几台私家车,都是提前收两天的停车费。”

 

【回应】“这是公司内部规定”

记者在该施救站采访发现,其墙上粘贴了“周末休息不提车”的通告。

 

施救站拒绝记者入内采访。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该施救站站长张如朋。张在电话中表示,施救站周末确实休息,一般情况下是不放车的,“考虑到对方是营运的公交车才放的。”

 

记者以其它私家车为何也被提前收费为由质疑收费违规,张回应称,施救站财务人员周末休息,周末提车多收两天的停车费属于公司内部规定,他们只是执行而已。

 

【律师】属于霸王条款

“施救站的行为实质就是捆绑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株洲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子青认为,芦淞区车辆施救站关于周末提车提前收费的内部规定,对车主没有任何约束力,车主有权拒绝,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处理】退赔并整改

“施救站收到交警的放车单后,必须第一时间放车。没有周末休息,更没有提前收费这一说法。”株洲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蒋沙阳获悉此事后表示,根据交警部门与施救站、停车站签订的相关协议,施救站、停车场作为服务场所,应24小时值班,不存在凭交警部门出具的放车单取不到车的现象。“必须退赔并整改。”

 

芦淞区车辆施救站隶属于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株洲事务的负责人李某表示,出现这一事件的原因是,个别员工对公司制度的错误理解和执行,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多收司机的钱必须退赔,请驾驶员与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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