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刘某认识“阿峰”后,三人聊天时觉得打工辛苦钱难赚,现在各地网吧遍地都有,网吧里的电脑配件好偷又好销,遂将偷盗网吧作为生财之道,作案5起后李某、刘某落网被捕。9月12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刘某和李某分别为湖南隆回县和茶陵县人,两人在广东一起打工时结识了广东人“阿峰”(在逃)。2012年3月上旬,李某、刘某与“阿峰”聊天时,三人都在抱怨打工太辛苦,钱也赚得少,都想找点门路多赚些钱。“阿峰”提出一个 “好门路”,说现在各地网吧多又好偷,一边上网就能得手,电脑的内存条和CPU好偷也好销,广州就有很多销路。李某、刘某听后,觉得这是一条很好的生财之道,三人当即表示一起走这条“门路”致富,并商定到李某老家株洲这边去干几“票”。
2012年3月15日,李某等三个人准备了几把小起子后从广州坐长途汽车来到株洲,在株洲市区各地转悠,到各个网吧察看情况,寻找适合下手的目标。当日晚,李某等三人来到株洲市石峰区人民北路大坝街日升网吧,由刘某望风、“阿峰”假装上网,李某用起子先后拆开四台电脑,共偷得4对CPU和内存条。首次得手后,三人继续一路转悠在各个网吧,又先后在芦淞区太子路酷睿网络会所、芦淞区公园路附近的仙剑网吧和金典国度网络会所,采用同样的方法偷得内存条4根、CPU4块。
2012年3月16日早晨,李某等三人坐汽车流窜到炎陵县。当晚21时许,李某伙同刘某、“阿峰”在炎陵县一步行街新世纪网吧,趁人不备时,采用起子卸开电脑主机的方式,盗窃该网吧金士顿内存条三根、CPU三块。其后,李某等三人带着偷来的电脑配件去广州销赃,由“阿峰”找好买家后,共销赃得款6000元。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6334元。
2012年3月16日,经受害人报案后,警方调取网吧监控录相,对三人进行追捕,刘某、李某先后于2012年7月29日和8月6日被湖南隆回县和广东茂名信宜市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