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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涉嫌恶意欠薪案昨日在株洲开庭
发布时间:2012-05-09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  编辑:李永亮
讨薪女工专门从广东东莞回株旁听

    其辩护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当庭宣称这本来就是个错案 

    3个小时庭审中,邹定友语气平静,不时踮起右脚尖摇晃。只是,每次在回答公诉人等人问题时,他都要想几秒钟,多次答非所问,与曾经那个精明的商人判若两人。

    昨日下午3时许,湖南首例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下称恶意欠薪罪)的嫌疑人邹定友,在芦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

    控辩双方围绕着邹定友所欠工资是否为劳动报酬、是否存在能够支付拒不支付、是否存在逃逸行为等问题,展开了多个回合的激烈辩论。其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宣称,抓捕邹定友本身就是错的,此案本来就是个错案。

    法官最后表示,会综合考虑双方证据,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欠下工人10余万元工资跑路

    邹定友,邵阳人,今年40岁。据警方调查,2009年2月份起,他租下龙泉路19栋1-2楼,买进布匹等原料,雇佣20余名工人,做起服装加工。同时,他在芦淞市场群内租了一个门面做服装销售。

    据工人们介绍,邹定友有一兄一弟,平时,他操持着厂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其弟弟和弟媳在厂里做事,而其妻子则负责在市场内销售服装。

    去年12月6日凌晨4时,熟睡的工人们被一阵噼里啪啦声惊醒,起床发现,厂内机器已被搬空,连厨房的碗筷和煤球也没剩下。

    邹定友欠下房东3000余元水电费、其合作伙伴部分货款、工人们10余万元工资后,跑路了。

    惊魂甫定,工人们报了警。紧接着,芦淞区劳动部门也介入调查。

    之后,劳动部门将限期整改指令书发到邹定友的邵阳老家,直到最后期限也未收到回音。该案被移交给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立案侦查。

    今年1月中旬,警方前往怀化将邹定友抓捕归案,派出所里,他承认欠工资一事,但坚称没钱。他随后因涉嫌恶意欠薪罪被刑事拘留。

    此案本定于今年4月5日开庭,但由于工人们新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开庭日期因此推迟至昨日下午。

    庭审现场

    大部分被欠薪工人到庭旁听

    邹定友愿付工资但拒绝调解

    对于这次庭审,被欠薪的工人们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一位张姓女工专门从广东东莞赶回来,提前4小时便在法院里等候。随后,大部分被欠薪工人都到庭旁听。

    昨日下午3时许,当看到带着手铐的邹定友被法警押到被告席上,工人们纷纷拉长脖子张望。他身着黄马甲、脚穿拖鞋,被拘留前的平头变成了长发。他低头不看旁听席,随后默默地坐下。

    由于这是湖南省首例因涉嫌恶意欠薪而受审的案件,因此,控辩双方都“以探讨的姿态”,围绕着法律条文中的几个要点展开激烈辩论,其中,邹定友所欠工人的是否为劳动报酬、其行为是否属于逃匿等4个问题成为辩论焦点。

    最后陈述阶段,邹定友明确表示,愿意偿还所欠工资,但拒绝就此进行调解。

    庭审焦点

    焦点1

    邹定友所欠的是不是劳动报酬?

    辩护律师认为,邹定友所开的厂子并没有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双方没签劳动合同,工人只是拿材料加工后,由邹定友支付加工费,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因此,双方只是承揽关系,此案应属民事纠纷,并不属于恶意欠薪罪的范畴。

    公诉人认为,该厂子有固定的厂房、机器、且有一定数量的工人,且定期发工资,虽然没有合法注册,但应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因此,邹定友与工人属于劳动关系,其所欠属于劳动报酬。

    焦点2

    邹定友到底有没有逃匿和转移财产?

    公诉人认为,邹定友临逃前一周,曾向其哥哥转账4万余元,已经涉嫌转移财产。而他被抓获时所在的怀化某出租房,既不是其户籍地址邵阳,也不是他妻子的老家,因此属于逃匿行为。

    辩护律师则认为,邹欠其哥哥的债务在前,此举只是正常还账行为。而邹也当庭辩称,他当天并没有逃匿,只是因资金链断裂没钱发工资,怕工人打他,因此去郴州等地讨债去了。手机之所以关机,是因为欠费。

    焦点3
  
    邹定友能够支付拒不支付?

    庭审中,邹定友自己承认,他跑前厂子内还剩下500多件衣服,和价值8万元的机器。公诉人因此认为,与欠工人的11万余元工资相比,他是有能力偿还的。受害人一方也认为,案发几个月来,邹如果有诚意的话,其家人也会偿还。而且,“如果没钱,为何还能请得起辩护律师”?

    邹定友则表示,自己一直有诚意,只是身在看守所里,无法与外界联系,造成无法偿还。公诉人认为,这明显是借口,因为他可以通过律师通知其家人。

    焦点4
    
    他没收到劳动部门送达的通知文书?

    邹定友和其辩护律师均认为,劳动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只快递到他老家邵阳,其父亲接到文书后,并没有告诉他。这一点,其父亲在笔录中也承认。因此,邹定友的行为并不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范畴。

    而公诉人认为,邹定友本身藏了起来,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劳动部门的方式是适当的。

    维权困境

    维权路上,工友们想有律师的愿望一直没实现没律师,我们能赢吗?

    邹定友被拘留后,工人们的讨薪之路并没有结束。当案件还在劳动部门调查时,工人们就想请个律师。

    工人们先是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并被指定一名律师。“但他一见面就要去茶楼了解案情,并说律师费可以免,但要车费,我们不同意,说吃饭钱都没了。”一位当时在场的李姓工人说,双方之后再也没有联系。

    直到临开庭,律师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

    我那天在电视上看到长沙某知名律师,专门免费为工人讨血汗钱,当天就和工友火速前去。”工友黎武回忆说,该律师只提供了免费咨询,委婉拒绝了其他请求。

        按程序,对此类案件,法院会先做调解处理。工人们也希望邹定友能够接受调解,偿还工资,以获得减轻刑罚的机会。但5月4日上午,他们从法院得知,邹定友一方拒绝调解。

    当日晚,黎武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没律师,我们能赢吗?”

    律师说法

    恶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恶意欠薪后的维权程序

    1. 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2. 劳动部门核实欠薪数额后,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材料,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3.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报酬,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结,移交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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