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上名牌标签,白木板摇身变成“万象板材”
收购废旧啤酒瓶,自行贴上标签,侵犯注册商标权;板材贴上名牌标签,偷梁换柱欺骗消费者;散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工商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房屋装修逾期近一个月,且厨房瓷板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11000元……3月15日,醴陵市消委会公布该市201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农业生产、建材、服务安全及虚假宣传等多个方面。
2013年11月起,浏阳市李某智从废品收购站收购外标“HQB”的啤酒瓶,委托九江一啤酒有限公司,为其生产外标“惠京啤酒”。李某智自行提供瓶盖、瓶体标签及外包装箱,所生产的啤酒销往黄獭嘴、官庄等乡镇。去年5月,醴陵市消委会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随后将此案移送至醴陵市工商局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啤酒27箱并处以罚款10000元。
白兔潭镇刘某自购喷码机,在白木板上喷上“万象板材”字样,再粘贴上从网上购进的假冒“万象板材”标签销售。醴陵工商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相关板材、标签及工具,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5000元。
未办理营业执照,却对外从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产品的销售,去年10月29日,接到投诉后,醴陵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30000元的罚款。
去年10月2日,江西萍乡市魏先生购买了醴陵市一出口花炮厂生产的礼花弹,燃放时左手掌及小指头骨被炸伤,要求厂方赔偿,多次协调无果。同年10月22日,醴陵市消委、萍乡市湘东区消委组织双方再次协商,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