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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多个村 非法将农田变成建筑用地进行交易
发布时间:2011-07-26   来源: 株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7月25日讯(记者胡小亮 洪会强)近日,有村民向媒体反映,株洲县多个乡村存在非法占用水田建房行为,耕地保护现状令人担忧。记者来到株洲县仙井乡进行调查,发现仙井乡石子塘村刘家大屋2300余平方米水田被转作宅基地,以每平方米35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村民称外地人也可以买卖。株洲县国土资源局证实,该处土地未经审批,以近5倍于审批手续费的价格进行买卖也是违法的,他们将会于本周前往调查和查处。

    耕地变成宅基地外地人也可以买

    22日11:00时许,在株洲县仙井乡石子塘村刘家大屋小组的一条乡镇公路上,记者看到马路两侧有不同的景象:一侧,许多村民正在忙着“双抢”,收获稻谷,还有一些等待插秧或者已经插秧的水田;另一侧,一群工人正在建设一排红砖房,还有一些人正在对宅基地进行修整。

    附近商店一村民透露,这些建筑用地的“前身”就是水稻田,属于石子塘村。

    记者以一名买地者身份进行了解,石子塘村村民说,买地建房的大部分是本村人,但是只要出钱,外地人也可以买,已经有外地人买了地建了房,“不过现在有点难,因为这批土地卖完了,另一批土地还不晓得什么时候可以得到规划审批。”

    记者问:“这是农村集体用地,自己是外地人,到时会不会被村民强行收回去?”对此,这名村民称,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只要全部同意,并签订了合同,买主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并且邻村泉塘村就有外地人买地建房,一直相安无事。

    土地每平方米350元所获的钱平分给村民

    这些土地的价格如何呢?一村民透露,现在石子塘村这块土地的价格是350元每平方米。

    记者随后见到了石子塘村党支部书记姚新和,他说,刘家大屋这块土地规划为18栋住宅,每栋占地128平方米,土地价格确实为350元每平方米。姚称,卖地所得的钱不会返还给村民,而是用来改善村民组的基础生活设施。

    但是,一村民却告诉记者,这些钱将会全部平分给小组村民。石子塘刘姓村长证实:“这笔钱将平分给村民,刘家大屋小组共有32户居民,每个村民能分到近3000元。”刘说。

    土地被征掉的村民如何补偿?刘村长说,不会有金钱上的补偿。让小组重新分配土地,少了土地的村民得到相应的土地,矛盾即可解决。

    【各方说法】

    1.土地卖了能分点钱

    村民:“村民不愿意种田了,甚至还有水田被荒废,因此即使少了土地,村民没多大的意见。”刘村长说。

    “到我家那边买去!”当记者来到建房的公路旁,提出要买土地时,一位中年妇女推荐说,她家附近的地段很好,可以到那边买。她说,她不是刘家大屋小组的村民。

    在一家商店门口,一群妇女正在聊天,一妇女说,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现在能分点钱,还不错,土地卖了没什么意见。记者问:土地卖了,以后种地怎么办?该妇女就不再说话。

    2.用地已获审批买地建房可申请

    石子塘村:这些建房的土地是否获得了审批?石子塘村党支部书记姚新和说,在水田上建设房屋,是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通过了规划审批,资料需要叫别人送过来。”一会,姚书记称,证件还没有下来,如果记者要查看,可到株洲县国土局去了解。

    姚说,按照规划,公路两边200米都审批了可以建房。

    对于土地买卖,姚书记说,这些土地不是买卖的,而是租赁出去的,“70年租赁期结束后,还要续租的。”

    “外地人不可以买卖,一经发现将立即查处。”姚称,买地建房的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两兄弟共一栋房的,其中一位年满18岁的青年可提出申请;本村外嫁女离婚了回到本村也可申请。

    3.未经审批额外收费违法

    株洲县国土局:株洲县国土资源局渌口中心所所长喻招妙称,未见石子塘村刘家大屋组的建房用地报批材料,当然也不可能审批通过。株洲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唐秋林表示,石子塘村的水田变更为建筑用地没有获得审批,肯定是违法的。

    对于收费情况,唐秋林介绍,水田变更为建设用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村民只需向国土部门缴纳每平方70多元的报批费,石子塘村这样收取费用绝对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的。

    唐秋林称,目前违法占用水田建房的现象确实存在,他们从今年4月份起对辖区的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但由于人手不足,仍然没有把所有的违法情况查处完毕。对于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唐表示国土资源部门将于本周展开全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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