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株洲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应由株洲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九、通过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十一、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一审:王梓槐 二审:张建平 三审: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