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以来,炎陵县公安局聚焦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采矿、污染环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4类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办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惩治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辖区内生态平衡。
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打好“整体战”
炎陵县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厅“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专班、工作专班、打击专班。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单位积极衔接,精准做到了情报共享、信息互通、部门联动,立体构建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部门联动,精准发力,打好“协同战”
立足炎陵县域实际,炎陵县公安局完善守护青山绿水“三个机制”。
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线索摸排,深入研究把握犯罪作案区域、手段、时间的规律特点。加强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执法保障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机制。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打击的有关问题,共上报问题17件。相互建立健全线索情报、案件商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形成有效执法合力。
行刑衔接机制。积极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当前行刑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行刑边界或者定性难于把握案件,及时会商共同解决。今年以来,通过协同配合,共摸排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7条,其中立案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
以打开路,打防并举,打好“攻坚战”
紧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总要求,始终坚持“零容忍”。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禁,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形成严打整治高压态势。行动期间,共立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2起,移送起诉45人,移送起诉人数排全市第二。
生态环境保护是守护炎陵土地“古、红、绿”亘古不变的主旋律,炎陵公安将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加油干。
(屈仲麟 万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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