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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商品房网签与备案新规 合同需在3天内完成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  编辑:尹叶星

三湘华声株洲讯 过去,一些不良开发商为了制造销售火爆的假象,内部囤购大量房源,达到捂盘惜售目的……今后,类似的情况将被打击。

日前,我市出台《株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虽然我市过去一直都实施了商品房网签备案,但是对于备案时间并未作出明确要求。《办法》提出,商品房在网签后,必须进行实时备案,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需在3天内完成。网签完成后,卖方应在30天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此外,如果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上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项目房屋平均价格的40%,或者同一个买家在同一项目上购买住宅超过3套以上(含3套),合同网签将受到限制。只有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实为真实交易行为的,方可进行网签。

《办法》还提出,如果房地产中介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开发商以办理备案变更、撤销业务为由收取任何,在商品房网签30天内未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将被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如果拒不整改,还将被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功能。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旨在通过规范商品房网签备案流程,对市场不良行为进行监管,从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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