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区2261个临时停车泊位将按每小时5—6元收停车费
株洲就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召开听证会,17名听证代表同意,1人表示应慎重
三湘华声株洲10月27日讯 今天,株洲市召开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听证会,与会的听证代表17人同意收费,1人表示应慎重。按照计划,11月30日前,株洲城区24条道路、2261个停车泊位将实施道路停车收费。

【酝酿】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尽快实施道路停车收费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公告称,截至去年底,该市市区汽车保留有量19.57万辆,现有停车位11.3万个,缺口约10万个左右,车辆激增导致停车位严重不足,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居民的正常出行。
在听证会上,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平介绍,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创建平安有序的市民出行环境,今年6月14日,株洲市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株洲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实施道路停车收费。不久后,株洲市明确提出,在11月30日前正式实施道路停车收费。

【方案】每小时5至6元
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规划建设5492个路内停车泊位,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涉及24条道路,共2261个停车泊位,其中芦淞区352个,荷塘区138个,天元区1771个。二期3231个停车泊位,已通过评审,预计两年后开展收费管理。
拟定的收费方案有2套:1、按12分钟计时收费,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2、按10分钟计时收费,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
收费时段为每天7点至22点,其他时段不收费。
【现场】17人同意收费,1人表示应慎重
听证代表人员名单为21人,当天参会的共19人,其中1人为替会人员,不予发言。
10名消费者代表均表示同意收费,部分代表建议,应实行区别定价,分高峰时段错峰收费、阶梯收费,并应预留免费停车时间。此外,有来自行政部门的代表认为,成本测算报告中,收费人员的工资偏高,有失精准。
听证会上,仅1人表示此举应慎重。“收费价格偏高,不符合广大市民的权益,也没体现加速车辆流动的原则。”相关行政部门代表潘朝阳认为,2套方案的收费标准均偏高,建议前30分钟不收费。此外,他对委托运营这一项目的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的资质、该项目是否招投标等提出了异议。

【测算】年成本费用高于营收
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成本(一期)测算报告注明,此举年成本费用为1725.22万元。其中,一期共需要员工190人,按该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63240元计算,测算出年人员费用未1201.56万元;年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308.9万元;年财务费用65万元;年运营费用149.76万元。
经测算,一期泊位2261个,使用率62.4%,每天收费时段为15个小时,收费率40%,泊位停车收费服务年度总时长位308.98万个小时。一个临时停车泊位单位成本为每小时5.58元。
“以一个临时停车泊位每小时5元计算,一年合计收费1500多万元。以此推算,每年还要亏钱,这个项目怎么运行?”专家代表梁伟认为,成本测算不太科学、合理。“自然垄断性收费测算成本应更精确。”行政部门代表高凯庭也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