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华声株洲分站10月20日讯(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易湘锋 郭海燕) 日前,株洲市天元区启动特困人员特殊救助制度,只要是户口在该区的困难群众,任何时候碰上了无法克服的困难,导致生存生活极度困难,都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救助。此举为我省民生保障方面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今年33岁的刘轶先家住天元区群丰栗山社区,前年12月,他骑电动车不慎摔倒,头部重创,至今昏迷不醒成为植物人,目前家中已花费26万余元治疗。祸不单行,前不久,其儿子视神经急生长,急需到上海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否则视力将有失明的危险。
此次,刘轶先被纳入了首批特困人员特殊救助名单,获得托底保障救助金20万元,并给予其2个子女助学救助各3000元。
天元区首批获得特殊救助的特困人员有,特困救助托底保障家庭15个,护理补贴救助23个,特困助学16名,另有5833名困难群众获得由政府统一购买的为期一年的意外和大病商业保险。为此,天元区政府财政支出130余万元。
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状况,往往呈现多样性、特殊性、差异性等特点,仅靠普通的、单项的制度难以实施有效救助。天元区通过反复调研,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特困人员特殊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重特大疾病救助、应急救助、教育救助等制度优势,整合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各项救助资源,搭建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确保政府部门间高效联动开展特殊救助工作。
特困人员特殊救助对象包括:区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因各种原因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无力承担完成适龄青少年全日制学业所需费用的特殊困难对象。特殊救助资金通过区财政预算安排和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天元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这项救助制度的启动,在现有各项救助体系的基础上,对现有政策难以有效覆盖,存在特殊困难的群体和个人给予特别关爱,是对国家、省市现行救助政策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是符合天元区的区情、具有天元区独立特色的一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