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阮某因打“跑得快”欠沈某几十元赌债,第二次与沈某打麻将时赢钱,沈某想以阮某上次的欠款相抵,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后,阮某找来菜刀将沈某砍伤。7月16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阮某依法提起
经查,现年49岁的阮某系湖南省株洲市人。2010年7月9日上午9时许,阮某来到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步行街的一家麻将馆打麻将。四人中的沈某与阮某同住一栋楼,两人以前在一起打“跑得快”时,阮某曾欠沈某50元钱,阮某当时为抵债买了一包25元的芙蓉王香烟给沈某。其时,阮某等人打3元、6元的深圳麻将,每人围了3元的“鸟”,到第4盘麻将打完结账时,阮某因手气好赢了,其他三人每人要给他21元钱。付账时,沈某提出要以此前与阮某打“跑得快”时候所欠他的50元来抵销,阮某认为自己当时买了一包黄芙蓉王香烟给他算已经抵完债了,沈某再提这件事让阮某感觉很恼火,另外二人看见沈某不肯给钱也都跟着不给钱,这让阮某感到更加气愤。争执中,阮某起身上前朝沈某的胸部推了一下,要他“以后没有钱就不要玩,省得别人看笑话”,两人遂发生打斗,因阮某较瘦小而吃了亏,被周围的牌友拉开。其后,阮某跑出麻将馆在旁边的一家饺子馆拿来一把菜刀,朝沈某的头部和肩膀各砍一刀后逃走,沈某被群众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为轻伤。
当日上午事发后,受害人向派出所民警报案。其后,阮某与沈某因医药费一事电话协商未果,阮某为逃避此事外出上海打工。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后,对阮某进行上网追逃,于2012年4月28日在株洲市贺嘉土一网吧将阮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