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土锅炉爆炸导致4死1伤,两肇事者获刑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唐梦菲 彭靖瑜
本报5月17日讯 去年12月16日,株洲县洲坪乡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导致4死1伤。近日,酿发事故的两名肇事者受到法律严惩,株洲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4年、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田越南未经许可,擅自雇佣田汉谷为其制作能产生蒸汽来蒸茶籽榨油用的“土锅炉”,分别销售给同乡的钟启东,洲坪乡石板桥村的宋铁铭、洲坪乡乌鸦山村的田光明、仙井乡高泉组张义平。
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鉴定:田越南生产、销售的自制蒸汽发生炉属于禁止制造使用的“土锅炉”,且蒸汽发生炉结构设计严重不合理,炉门圈采用方型孔且无任何补强措施,使炉体受力状况严重恶化,尤其是四角部位,引起严重的应力集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制造质量低劣,角焊缝连接处存在严重为焊透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