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8日讯(通讯员 廖婕)12月5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在龙船镇荷包村江边组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巩固湘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果,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资源。
在放流现场,一袋袋经过严格检疫的鱼苗被有序搬运至河边。随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将袋口打开,鱼苗欢快地跃入水中,迅速向四周游散开去。本次投放的鱼苗有草鱼、鲢鱼、鳙鱼等品种,共计13万余尾,将对改善湘江流域生态系统、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购置资金均来源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所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近年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织密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网,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的法治丽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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