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请注意!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2026年办理医保退休待遇的实际缴费年限要求已调整为13年。下面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政策变化。
医保退休政策
男性: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
女性: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
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3年
这一调整是湖南省医保政策五年过渡期的一部分,旨在稳步提高基金可持续性。政策自2023年开始实施,逐年递增1年,直至2028年达到15年并保持稳定。这一渐进式调整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充足的准备时间,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2024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1年
20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
2026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3年
2027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4年
2028年及以后:稳定在15年
年限不足的补缴办法
如果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按以下规定补缴
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和大病保险费。
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和大病保险费。
办理完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后,次月起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医保退休待遇确认条件
要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
3.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
温馨提示
建议临近退休的职工提前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做好规划。
退休当月需缴费,请缴纳退休当月的医保费后,再来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达到退休条件后,请及时办理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
来源: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
责编:龙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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