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下文,取消13项服务性收费,降低5项收费
前日,省发改委联合财政厅下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取消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服务费等13项服务性收费,并降低5项收费,14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取消和降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实行市场定价的项目下月即可执行。
记者留意到,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收费,《意见》做了较大调整。此前,学员报考驾校时,需要交纳25元/人的驾驶证数码照相费,但是从明年1月开始,这笔费用将不再收取。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也由原来的600元降为510元,其中每人次10元的报名审核费不再收取,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费由每人次70元降为5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费由260元降为200元。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市民报考驾照能“减负”115元。
除此之外,《意见》也给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带来了利好消息。根据《意见》,在2020年前,居民小区、居民用户家中设置的充电设施将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不执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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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取消的13项收费
1、非住房抵押土地交易服务费
2、未进入有形市场交易的协议出让土地矿产交易服务费
3、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服务费
4、施工安全服务费
5、省商标协会著名商标认定评审服务费、公告费
6、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费
7、代办领事认证服务费
8、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系统软件安装费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技术服务费
9、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服务费
10、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
11、税控收款机运行维护年费
12、印章联网服务费
13、海关入网信息服务费
二、被降低的5项收费
1、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由600元降为510元
2、房产价格评估拆迁分户服务费由10.08‰-15‰降为5.08‰-10‰
3、产权证明费(私产查阅结果为无房户的)由现行每卷次40元降为10元
4、建筑物放线费由现行每拐点不超过400元降为每拐点不超过300元,弧线界限测量取费点最多不超过5个
5、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产品注册费由现行200元降至100元
(记者邓石华实习生蒲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