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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违停实线变道,电子眼拍到都记分
2015-03-05 18:59:27 来源: 长株潭报 作者:记者黄欣 通讯员彭晚华

  下月20日起,处理所有的非现场执法违法行为将记分,之前的违法行为车主请抓紧时间办理

3月4日,一辆小轿车在泰山西路双黄线处调头。

    “4月20日起,车辆所有非现场违法的信息,在行政处罚的同时都要按照规定记分……”近日,株洲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流传着这样一条消息。昨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以后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同样要被扣分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4月20日,是指在这天以后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不单指这一时间后产生的违法行为。

    下月20日起处理所有非现场违法行为都记分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应该记分的违法行为,民警在现场执法时会严格对驾驶人予以记分。而此次的新规,体现在非现场执法的扣分上。

    “非现场执法,是指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录到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比如‘电子警察’抓拍、分控中心人工拍摄、民警警务通拍摄等方式。”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教导员李婉介绍。

    按照我省现行的非现场执法处罚办法,对于所有抓拍的违法行为,只有“四类重点车辆”的处罚既罚款又扣分;而对于其他车辆,则只规定了49种重点违法行为罚款并扣分,“比较常见的有闯红灯、超速50%以上、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李婉表示,4月20日后,车辆的所有非现场执法违法信息,在行政处罚的同时,都要按违法代码记分。这也就是说,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过有灯控的路口不按规定进入导向车道……这些违法行为,全都会被记分。

    “以超速为例,以往只对超速50%以上的罚款并记12分。4月20日后,按照交通法规,超速10%~20%记3分,超速20%~50%的记6分。”李婉介绍,县市区同样也会实行新规定。

    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抓紧这一个半月

    需注意的是,“4月20日开始”,并非单指4月20日以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指处理时间。也就是说,如果现有的非现场违法信息,在4月20日前处理掉,是依据现行政策;4月20日后处理,就要记分。”

    李婉表示,除了省交管局规定的重点违法行为、四类重点车辆和异地处罚情形外,如果有违法行为的最好赶紧处理,城区各交警大队、车管(分)所、交管服务站都可处理非现场违法信息。

    “出租车基本不会闯红灯,但有时候为了拉客人跨双黄线的情况还是有的,看来以后要小心点了。”的哥王师傅表示。“以后分控中心的人工抓拍力度也会加大,现在有的驾驶员罚得起款,记不起分,这不仅是从交通违法的总量上控制,也是倒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李婉说。 本报记者黄欣通讯员彭晚华株洲报道

    □数据

    非现场执法占交通执法的九成

    本报株洲讯(记者黄欣通讯员彭晚华)据了解,2009年,株洲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并不断升级完善,通过遍布全城的5个制高监控点、87个路口监控点、66个电子警察、10个电子测速点、9个外围治安卡口的超速违法监测设施,对城区道路和公路的交通实施管理。据统计,2014年,株洲交警的非现场执法比例占全年交通执法的89.58%。

    □如何查询记分

    可从违法代码的第二位数字获悉

    本报株洲讯(记者黄欣通讯员彭晚华)车辆的非现场违法信息,如何才能知道扣多少分?

    李婉提醒广大驾驶员,可以从违法代码中获悉。“比如不按规定进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是12080,第二位数是2就表示扣2分。”从目前的处罚来看,共有6种记分,代码数第二位为“0”则记0分、“1”记1分、“2”记2分、“3”记3分、“6”记6分,若代码第二位为“7”,则表示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