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23日讯 株洲居民生活用水将由2.51/立方米上调为2.94元/立方米。株洲市政府新闻办今天通报称,从今年11月1日起,该市城区将执行新的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并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
除居民生活用水外,工业沉淀用水水价将由2.39元/立方米上调为3.1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工业)由2.73元/立方米上调为3.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由2.73元/立方米上调为3.9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7.58元/立方米上调为9.06元/立方米。
与此同时,该市将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水户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的,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6-25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三级水量水价比例为1:1.5:2。
株洲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说,此次调整充分考虑了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将继续对特困户和低保户水费每户按8吨/月免收水费,比省定标准高2吨/月;免征的污水处理费由每户6吨,提高到8吨;进行户表改造的,由原每户减免500元改为免收改造费用。并且对特困户、低保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