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华声株洲讯 上班迟到,不在岗未请假,泡茶馆,近日,株洲县对近期查处的12起违反上班纪律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目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已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记分处罚。
11月份,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督查,情况如下:11月4日,陈耀、刘豪上班迟到;11月26日,文杰、张方旭上班迟到;11月10日与11月16日这两日,陈志红均上班迟到。
11月24日下午4点,朱亭镇纪委在作风督查中发现,大学生村官汪波不在岗。经核实,汪波并未履行请假手续,以早退论处。
12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工作纪律明察暗访中发现,该局工作人员谷永辉和李荣发在南阳庐茶餐吧喝茶。
12月27日下午1点18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督查中发现,杨胜前、齐水林上班时间未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株洲县纪委表示,作风建设不可“牛栏关猫”。株洲县坚持从“小”抓起,持续抓、长久抓、时时抓,坚决杜绝“四风”陋习反弹回潮,让过去溜一次岗、用一次公车、泡一次茶馆的“小事”再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