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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要择优招录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
发布时间:2015-04-17   来源:株洲网  作者:记者戴凛  编辑:李翔

  包括低保、优抚对象家庭毕业生等

  每年从招聘计划中拿出5-10%岗位

  本报讯 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人社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国有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留岗援助制度,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孤儿、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就业支持,从每年招聘计划中拿出5-10%比例择优招聘录用。在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设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时,应在其学历、专业、薪酬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避免出现就业歧视现象。

  记者采访了我市几家国企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每年都有针对应届大学生的校园招聘,但并没有特别关注求职者的家庭背景情况。目前还未收到《意见》,如有相关要求,会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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