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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规定摩托停留1小时内不收费 嘉盛物业却不但进门即收,还有保安多收
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谢娇 刘霞

     在株洲打工的益阳人周师傅称,8日下午,他开着三轮摩托车到株洲荷塘区嘉盛华府小区送货。刚到门口,他就被几个保安拦住,说要收摩托车“临时停车费”,不然不让进去。周师傅问为什么要收费,对方又不说什么理由。

    周师傅说,他本来不愿意交,但业主催着要货,“我没办法,就交了2块钱进去了”。

记者调查

证实摩托车进门就被收费

    为证实周师傅的说法,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嘉盛华府小区,并叫来一辆装有家具的三轮摩托车,与车主李师傅一起,以给小区业主送货的名义,试图进入嘉盛华府小区。

    刚到门口,一名男保安拦住车子,告知三轮摩托车进小区一次,要收2元费用。当李师傅质疑该项收费不合理时,该保安说,“这是我们物业公司要求收的钱,我们只负责收取”。

    随即,记者交钱,得到两张白色纸条。该纸条上标明系摩托车临时停车票,印有“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一元”的字样。

物价部门回应

停留未超过一小时不得收费

     昨天下午,湖南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以下简称“嘉盛物业”)负责小区安保管理的帅觉,给记者看了他们的服务价格公示牌,称“按照株洲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从2010年3月26日开始,嘉盛物业对进出小区的摩托车都收取每次一元的临时停车费,“我们从未要求保安收取每次2元的摩托车临时停车费。如果证实保安存在私自违规收费,将会对保安进行处罚。”

     记者从株洲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了解到,汽车和摩托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停留未超过一小时不得收费,摩托车按次收费以12小时一次计算,室内停车每次2元,露天停车每次1元,“市民如果发现不规范收费问题,可向物价局投诉热线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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