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战国古墓被盗案主犯获重刑
2014-09-05 13:30:02 来源: 株洲网 作者:(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刘昀 陈文雅)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6件
因听说茶陵县秩堂镇有古墓,汪某纠集同伙3人,并邀请“专业人员”前往盗墓,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9月3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已于近日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对4被告判刑,其中主犯汪某、贺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汪某一行8人在茶陵盗掘墓葬时,小袁、小刘、小张、小王4人(均在逃)负责挖掘墓地,不懂盗墓“专业知识”的本案4名被告负责在外围和墓地旁的水塔处放哨。
经过数天挖掘,墓葬被挖开。几人相继进入墓穴,盗取了青铜炫纹兽面含环壶、青铜双耳三足鼎、青铜三足鼎等物品共计8件。经茶陵县文物管理局认定,被盗墓葬属东周时期战国古墓。
法院认为,汪某等4名被告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私自秘密发掘古墓葬,并盗窃国家三级文物6件,其行为构成了盗掘古墓葬罪。
办案法官提醒,盗掘古墓葬罪属于行为犯,并不以是否盗得文物为构成要件,只要被告人有盗掘古墓葬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盗掘行为,就可以认定盗掘古墓葬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