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华声株洲讯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株洲市碧水蓝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在城市四区及云龙示范区实施十大工程,打造水绿、天蓝、土净、风清的优美环境。
十大工程具体是: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治理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燃煤污染治理工程、道路交通污染防治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烟气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方案》明确,经过3年努力,力争到2018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湘江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85%以上。
【相关亮点】
●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区37家洗水印染企业整合搬迁入洗水工业园。明年年底前,株洲高新区河西示范园、董家塅高科园、田心高科园等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建成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加大船舶污染治理。明年1月1日起,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湘江。
●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建宁港(文化路与石宋路交汇处至石宋大桥)、枫溪港(芦淞区姜园路至盛世路)、凿石港、西湖、天鹅湖、翠塘等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实现水面基本无漂浮物、沿河两岸基本无垃圾,无污水直排口。
●燃煤污染治理工程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到2018年,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2%。
●道路交通污染防治工程
推进城市绿色交通,到2018年,全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确保公共自行车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2018年年底前,依法关闭和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处理率达到100%;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到2018年,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