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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难在哪? 市中院拟两三年内基本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
2016-08-15 15:47:55 来源: 株洲日报 作者:胡文洁

三湘华声株洲讯 8月10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集中执行·株洲法院秋季攻势”专项活动部署会上了解到,我市将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在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度、收案大幅上升间接导致执行案件增加的背景下,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着哪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案多人少,部分执行员年均办案近300件

强制执行,是指因部分案件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通过一定的强制手段,将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过程。

“执行难案件增多,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不足情况日益凸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法院立案数量的增多,法院执行案件立案数量也有所增长。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596件,执结7742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3.16%、14.43%。上述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共有在编干警90人,聘用制人员(含书记员、法警)49人,“以139人计,相当于今年以来,每个执行局工作人员执结了约56件案子。实际上,在一些基层法院,每名执行人员甚至一年要办理近300个案子。”

惩戒手段多元,打击力度仍有加大空间

对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老赖,打击手段已日益多元。

日前,云龙示范区的唐某,就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恶意规避执行,经依法司法拘留15日后仍不履行义务,被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刑。

此外,信用惩戒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共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5545件次,同比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上述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在部分基层法院,被纳入失信名单内的老赖中,已有约一成左右主动履行义务,请辞“老赖”头衔。

然而,执行过程中使用强制措施时,不少法院往往倾向于司法拘留、罚款等方式,对程序较为复杂的搜查、审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运用较少,“司法惩戒威慑力仍有极大发挥空间。”上述负责人称。

对“执行不能”案件的误读

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确实有些“不能执行”的案件,也就是这类案件的执行,频遭误解,有的当事人甚至埋怨、攻击执行人员。

所谓“不能执行”的案件,是指陷入“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已依法穷尽一切强制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这是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本市一位执行法官认为。

“比如,一个三轮汽车司机将一位老人撞成重伤,法院判决司机赔钱后,发现司机家庭困难、收入极低,根本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又如一个人借钱10万元后挥霍一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这样的案子,就很可能陷入‘执行不能’中。”上述法官介绍。

不少申请执行人对此并不理解。“法院判决了,为何不能执行到位?这判决书还有什么用?”面对这样的问题,不少执行法官、干警常常“心力交瘁”。

“执行不能”事实上是民事行为本身蕴含的交易风险,要避免由此导致的形式上的“执行难”,市民的法治意识、交易风险意识等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