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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用权力“减法”破题“万里审批”
2015-08-14 18:18:04 来源: 中新社 作者:记者 刘双双

    只因建设项目外立面的颜色不符合某些部门的验收条件,株洲新芦淞产业集团建设的“新芦淞服饰城”自2014年9月竣工以来就几乎“停摆”。

   “一个环节‘卡壳’,后面所有审批环节都无法进行。”该集团业务经理曹辉记不清自己多少次往返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说破嘴皮还是“不符合规定,不予办理”。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如今,这个困扰近10个月的难题竟然在短短10个工作日内迎刃而解,而且所有手续一次性办结。“这回政府改革是动真格了,不是亲身经历,真还有点难以置信。”

    曹辉是因株洲市自6月1日启动的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而受益。此项改革将以前需要单独对接、单独递送验收材料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环保等多个部门全部“集装”到市政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公章办结。

    有资料显示,一个普通开发商在株洲进行房地产开发,从项目备案到验收,需要历经20个正处级政府职能部门、20个部门二级机构的审批以及30个中介机构的服务,需缴纳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服务性收费,完成5项方案设计,审批流转至少需要一年以上。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突出问题,株洲市委市政府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自我限权减权,将审批时限由至少1年压缩到52个工作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当地大胆创新突破,调整一批审批环节和要素,同时取消或暂停中介服务前置14项,取消审批事项5项,调整或合并审批程序13处,精简各类受理资料约65项,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个公章出门。

    改革让投资者彻底告别过去的“万里审批”,让“不可预期”的建设变得可控、可期。


   “我们过去老是听开发商抱怨:几年了,施工许可证都拿不到。建设领域的流程确实过于复杂、繁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蒋开建坦言,一些行政部门“过分”干预项目,不该管的要管,使得项目审批要经历许多不必要的“折腾”。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在住建局。但按照以往规定,必须所有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全部到位方可拿到。为了最大限度方便项目建设,株洲市住建局自2010年就大胆“破冰”探索容缺办理,在部分行政程序还未到位,但只要确认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到位了,住建局就受理并核发临时施工许可证。

    虽然这一做法无异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对弈分权”,但住建局不但顶着压力予以推行,还于2012年开始实行容缺办理不退件,允许先发证,后补资料。“有时候只是因为资料的退、收,业主单位就要浪费许多时间。这样一改,他们就可以少跑路了,办事也容易了。”蒋开建说。

    株洲华晨国际商业中心项目就是因为容缺办理制度,2014年顺利拿到了临时施工许可证,从而将进度提前至少三个月。

    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华晨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贺万,在今年6月19日第一次参加了由住建局牵头,人防、规划等职能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初步设计联合审查会议。见证了全过程的贺万这一次确信,“这样的改革是真正优化了流程,透明公开,不再是为审查而审查”。

    一般人看来,这样的改革或许只是办事时间的缩短,但对于政府而言,却需要突破重重阻力,剑指利益破藩篱。“在下放权限中是需要担当的,肯定会得罪一些人。”株洲市市长毛腾飞介绍,此次改革对各部门非法定的各类审批(含服务)事项,以及部门自行增加的审批条件和环节一律取消。

    株洲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谭婷清楚地记得,6月19日的联合会议从下午3点开到晚上7点多,各部门尽管意见很多,但最终还是综合专家意见形成了最终决议。“之前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是相关独立,没有有效的衔接机制。改革给我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提速,正是政府推动这项改革所释放红利之一的具体体现。

   “政府从过去的‘卡、管、要’向服务职能转变,部门的分权向职权高效整合转变,让‘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新芦淞产业集团副总经理骆先辉告诉中新网记者,这种整合不仅大大降低了我们项目的财务成本,也提速了建设时间,让项目更早进入融资程序,盘活资金。

   “开发商最怕的就是无法预测时间的办事程序,现在时间表一目了然,我们也敢放心投资了。”贺万的顾虑正是所有投资商对投资环境的最大期望。

    改革也为地方经济调结构、促增长注入一剂“强心针”。时下,株洲正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民生等领域,实施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审批制度的改革无疑扫清了项目推进的“拦路虎”。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蒋开建相信,仍然有很多环节和流程可以不断优化,“我们已经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以后会越走越快。”

    权力的“减法”并不意味着政府的一味放手。“政府下放权力,我们的责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毛腾飞说,株洲通过“责任加法”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内部管理,让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都更好地发挥作用。